金湖县民丰粮油店成立于2012年07月18日,注册地位于金湖县东方明珠1#楼利农路52-B室,法定代表人为纪福春。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:食品销售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)
金湖县东方明珠1#楼利农路52-B室